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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做人流手术致二级伤残,家属索赔200多万元!判了!_新闻

    来源:南国早报  几年前,33岁的许女士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人流手术后,留下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构成二级伤残。许女士及其家人以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费用200多万元。历经一审二审,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女子做人流手术后  生活无法自理 

    日期 2024-09-10  阅 12  伤残索赔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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