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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时间(一战时间起止)

admin2022-07-05 18:50:24股票173
文/江隐龙。本文首发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平台“庭前独角兽”,禁止转载。商务合作请联系作者:微信公号“隐语”(yintalking);新浪微博@江隐龙。会审公廨的终结与国民政府的成立如果给一战与二战

文/江隐龙。本文首发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平台“庭前独角兽”,禁止转载。商务合作请联系作者:微信公号“隐语”(yintalking);新浪微博@江隐龙。

会审公廨的终结与国民政府的成立

如果给一战与二战之间的时光轴划一条中间线,这条线的节点将位于民国十五年(1926年)。十二年前,奥匈帝国皇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事件”中被枪杀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十二年后,希特勒下达“白色方案”指令闪击波兰由此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在这一年,亚欧大陆另一端的中华民国再一次陷入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内战——北伐战争。

北伐战争誓师场面。

从某种意义上讲,北伐战争是辛亥革命的延续——孙中山于民国八年(1919年)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而后者正构成了北伐战争发起方广州国民政府的主要力量。历史的节奏在乱世中往往会变得很快,就在五卅惨案发生后的第三十天,广州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其领导成员包含了汪精卫、蒋介石、胡汉民等日后成为国家元首的风云人物;民国十四年(1925年)10月1日,整合后的国民革命军誓师东征统一广东,那时候恐怕没有人会想到,这个誓师的日子居然会在二十四年之后成为另一个政府的国庆日;也不会有人想到,接下来的这二十四里,国运动荡的中华民国将会迎来怎样的风雨飘摇。

在这样时代背景下,会审公廨存废一事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北京谈判后,收回上海租界会审公廨交涉交地方处理,时任江苏督军的孙传芳派人与上海各领事会晤并签订《收回上海会审公廨暂行章程》,民国十五年9月,改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为临时法院;同年12月,法国总领事颁布《关于处理中国人民案件之特别条例》,规定法租界会审公廨对华人及无约国人民之民事案件可由华官单独出庭审理;翌年元旦,相应章程、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正式成立,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亦向民国政府移交华人民事诉讼案件。只是,有“东南王”之称的孙传芳显然没有精力去顾及这些“琐事”——此时离上海几百公里开外的龙游已经成为国民革命军北伐的前线,两个月后,上海失守,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亦在战火硝烟中被上海城的下一个继任者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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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战争形势示意图。

用“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来形容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并不为过,然而这一场北洋政府在其“国祚”最后几年所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却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司法系统的“画风”。曾经的“会审官”、“谳员”变成了“院长”、“庭长”;审判人员沿袭清制定为“推事”,下设“书记官”、“录事”、“文牍”等职务。当时公、检、法三大司法系统尚未完分立,因此法院还包括“值堂捕役”、“看守捕役”、“女看役”、“听差”等职务,其行政职能相较于后世要庞杂得多。

值得一提的是推事一职。“推事”二字古已有之,为历代朝廷司法系统大理寺中推丞、评事两个官职的略称,故借指审判人员。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司法改革,大理院及地方各级审判厅设推事一职担任审理案件之职,由此成为定制。地方初级审判厅推事官从正七品,大致相当于后世共和国时期的正处级公务员。

清朝司法部街大理院衙署模型。

北伐战争从民国十五年(1926年)一起延续到民国十七年(1928年),然而国民政府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未等战事消弭便开始进行了。民国十六年(1927年)7月7日,上海依新颁布的《特别市组织法》设立特别市,第一任市长为蒋介石的盟兄弟黄郛;同年11月1日,江苏上海地方法院和检察处成立,因院址位于南市南车站路,故又名南市地方法院。江苏上海地方法院存续期间为十年零十天,之所以能够计算得如此精确,是因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11日日本军队经过三个月的激战终于在淞沪会战结束的前一天占领南市——江苏上海地方法院发韧于战火终又结束于战火,这不得说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路上一笔最苍凉的讽刺。

中华民国动荡的国内外形势也延缓了后会审公廨时代的司法权力交接,江苏上海地方法院仅受理上海华界内的刑民事案件,其中的刑事案件直接由该院检察处起诉。江苏上海地方法院和检察处对外名为两个机构,事实上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其内部人事组织、职员薪金、档案文件等均在一起,依然延续着北洋政府乃至清朝“大司法”的传统。法院以院长为首,下属机构除各庭室外还包括看守所;检察处则以首席检察官统率办理刑事侦察暨执行一切事务,故执行组不设于法院而设于检察处。

蒋介石、黄郛、杨虎等人。

相比于华界的江苏上海地方法院,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与法租界会审公廨的交接则艰难许多。民国十七年(1929年),国民政府在与英国、美国、荷兰、挪威、巴西六国外交代表前后进行了共二十八次谈判后终于签署了《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在公共租界设立江苏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并同时成立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两院合署办公;翌年,国民政府与法国达成协定,于法租界设立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位于公共各界的江苏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因此改名为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因为有了租界这一层特殊的保护伞,两个特区地方法院的设立时间虽然晚于江苏上海地方法院,但其运行时间却更长,一直持续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才被更新的继任者接收。

北伐战争中,国民革命军以二十余万兵力击败了北洋军阀近百万大军,然而这一场军事上的辉煌胜利并没有让国民政府真正步入太平盛世。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9月,“七七事变”已经过去一年有余,当英国首相张伯伦结束了与希特勒的会晤并带着一份开列德国各项要求的“备忘录”和一张标有捷克斯洛伐克“新国界”的地图飞回伦敦时,这个星球最具实力的几位领袖似乎并没有想到分别位于亚欧大陆两端的两大军事帝国将会以什么样的姿态结合在一起——而上海法律人则在这场暴风雨前的宁静中,继续与领事裁判权做着艰难的斗争。

慕尼黑阴谋其实不是阴谋昌阳谋。

战争间隙中的中华法律民国与东吴系法律人

从清末经北洋政府到南京国民政府这几十年,中国法律界的发展因为历史背景的沧桑屈辱以及改朝换代的宣传口径而被掩盖住了应有的光芒。在领事裁判权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警醒下,中国法律人对法学、法律、法制的研究立足于时局需求而多有突破,而上海法院也在这一潮流的裹挟下谱写出了一曲传世华章。

民国以降,中国法学格局便有了“南东吴、北朝阳”一说。“北朝阳”指的是于民国二年(1912年)于北京朝阳门海运仓成立的朝阳大学,主大陆法系;“南东吴”指的则是成立于民国四年(1915年)于上海成立的东吴大学法学院,主海洋法系。朝阳大学与东吴大学法学院在中国法学界的地位堪比少林武当之于江湖,而其培养的人才更在中华民国《六法全书》的制定、东京审判等重大历史事件中厥功至伟。

东吴大学校门。

民国十六年(1927年)元旦,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正式成立,就在同一天,一位从事于法学教学的学者收到了民事庭推事任命书。一年之后,这位学者在给一位美国友人的新年贺信中写下了如下语句:

“我们是没有陪审团的,法官要执行发掘真相和寻找法律的双重职能。在周间日,我全部的精力都用在解决那些细琐的事……我确信您会高兴于知道,我在这个社群里作为一个推事,竟然能够获得某种程度的名声……您的忠诚和仰慕您的朋友:John C. H. Wu。”

信中的John C. H. Wu,正是时任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民事庭推事的吴经熊,经熊二字在威妥玛式拼音法中为“Ching Hsiung”,故简写为“C. H.”;而收信的朋友,便是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美国社会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的奠基人、时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并被誉为“伟大的异议者”的霍姆斯。

吴经熊(左) 与徐志摩 (右)合影。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与霍姆斯相交的吴经熊自然有其非凡之处:吴经熊于民国六年(1917年)至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后至美国密歇根大学深造,于民国十年(192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是一位“根正苗红”的“东吴系”法律人;然而,真正成就其成为“20世纪中国最享有世界性声誉的法学大家”地位的,不仅仅在于其著作等身的研究成果,更在于其在上海长达十年之久的法官生涯,而其中最能体现出时代脉搏的,一为波莉内茨卡亚诉科尔夫案,一为轰动朝野的“茄西亚赌博案”。

民国十七年(1928年)2月,吴经熊审理了一起定作物瑕疵损害赔偿的民事争诉案:原告波莉内茨卡亚认为争议衣服因被告裁缝店店主科尔夫的失误而受到损害,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35美元。经审理,吴经熊未完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被责令偿还原告6美元。这场诉讼并非大案要案,但原被告双方均为俄国人且举证调查相对复杂,故彰显了承办法官极高的专业素养及审判智慧——此案之后,吴经熊被上海报业誉为“判决宝座上的所罗门王”,如果此事发生在他给霍姆斯写新年贺信之前,或许信中少不了对这一称号的只言片语。

更为人所知的是“茄西亚赌博案”——审理此案之后,吴经熊一度“封神”而被称为“吴青天”,而这一称号不仅源于吴经熊的专业能力,更源于牵动着中国法律界内外神经的领事裁判权。

上海滩另一位著名法官何世桢。

一战时间(一战时间起止)

案情原委大致如下:被告人茄西亚(Gareia)本为赌场老板,后将其在静安寺路上的赌场转租给同案被告人特瓦雷(Del Valle)。检控方认为茄西亚与赌场仍有利害关系,茄西亚则否认所有指控,理由是检控方证据不足。刑事案件一向以“无罪推定”为前提,即需要在审理过程中排除所有合理怀疑后依然能够认定为有罪,面这一两大法系共同接受的法律传统,吴经熊大胆运用“环境证据效力大于人证”的证据学法理依据将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变成了茄西亚,理由是该案中人证为伪证的可能性极大。即使在当时最为先进的海洋法系国家也未对这一新法理依据普遍认同,故而吴经熊所进行的论理纵然旁征博引环环相扣,在法律界内部也容易引起极大的争议。

而在法律界之外,中国普通公民关注的则是被告为“有约国人”。茄西亚持有墨西哥国籍证书,其开设的赌场以组织外商总会为名义,席间无不是大班买办、豪门富商、大亨闻人。按照《收回上海会审公廨暂行章程》,“有约国人”依然享受领事裁判权,在上海由中国法院审理“有约国人”刑事案件以此案为始,而且牵涉的还是大名鼎鼎的上海滩赌窝,于是案件一经审理,各大媒体便开始连篇累牍地报道,以至于国民政府担心委派司法部秘书魏道明亲临上海走通关节以免触怒西方各国——终于,在吴经熊与时任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院长何世桢的“组合拳”下,对茄西亚做出的有罪判决。

十里洋场,一时多少豪杰。

饶有趣味的是,何世桢亦出身东吴大学,而“茄西亚赌博案”中的辩护律师之一赫克孟当过东吴大学法科教授,与何世桢、吴经熊还有师生之谊。当时法律界一起流传着“无朝不成院,无朝不开庭”的俗语,在这一方面东吴大学绝不比与其并称的朝阳大学逊色。

吴经熊不一定是“东吴系”中最辉煌的法学家,但却是与上海法律界的命运联系最紧密的法学家之一。当然,他的政绩亦不局限于此:《中华民国宪法第一草案》还有一个别名为“吴氏宪草”,这里的“吴氏”指的便是吴经熊。

洗褪种种民族情感与坊间八卦,“茄西亚赌博案”背后的博弈远远不仅如此,这一时期整个民国的法学家都在为收回领事裁判权、维护司法独立而绞尽脑汁,各种声音不绝于耳。有人提出试行陪审团制度,当时东吴大学法科教授张正学便提出:

一战时间(一战时间起止)

“陪审员制度,我国没有实行的经验,不知它在我国是否行得通。以‘五方杂处,民智不奇’之上海临时法院为试验场所,不太合适。否则,不但影响上海一地的司法改革,还将延缓收回领事裁判权的进度。”

中华民国宪法。

相较于张正学的意见,吴经熊的审判便显得相对激进。民国十八年(1929年),另一起名案“卢雷特案”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费须尔博士宣称,假如吴经熊对外国人太苛刻,会延迟或阻碍领事裁判权的取消。对此,吴经熊的回答也颇为梗直:

“你的论点,我们可以说是政治论点,既不恰当,也与本案无关。法律是本法庭的唯一偶像,而不是治外法权的归还或取消,我宁愿行正义——虽然这样做也许会构成废除治外法权的障碍——也不愿意歪曲正义,如果这样可以加速或促进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废除。”

作为一个法学家,吴经熊延续了沈家本对废除领事裁判权的殷殷期待,然而领事裁判权最终的取消,却又成为历史给这些法学家开的另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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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鲁姆普丁俊晖(2022-07-06 06:05:07)回复取消回复

    究成果,更在于其在上海长达十年之久的法官生涯,而其中最能体现出时代脉搏的,一为波莉内茨卡亚诉科尔夫案,一为轰动朝野的“茄西亚赌博案”。民国十七年(1928年)2月,吴经熊审理了一起定作物瑕疵损害赔偿的民事争诉案:原告波莉内茨卡亚认为争议衣服因被告裁缝店店主科尔夫的失误而受到

  • 索契冬奥会开幕式直播(2022-07-05 20:52:03)回复取消回复

    造,于民国十年(192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是一位“根正苗红”的“东吴系”法律人;然而,真正成就其成为“20世纪中国最享有世界性声誉的法学大家”地位的,不仅仅在